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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本科生导师制探索教育教学新路径

    兰州理工大学2012级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张颖,谈起她的大学四年,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自己所在的“爱与智慧之快乐学园”,在这个学园里,她撰写的《兰州鼓子保护与传承调查报告》获得首届全国“互联网+时代的法科生创新创业”学术论文优秀奖。这个取名来源于柏拉图学园的组织,几年来,在导师穆永强的带领下,引导同学们树立理想、阅读经典、关注社会,并最终有了一定的学术成果。

    兰州理工大学2012级法学院本科毕业生张颖,谈起她的大学四年,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自己所在的“爱与智慧之快乐学园”,在这个学园里,她撰写的《兰州鼓子保护与传承调查报告》获得首届全国“互联网+时代的法科生创新创业”学术论文优秀奖。这个取名来源于柏拉图学园的组织,几年来,在导师穆永强的带领下,引导同学们树立理想、阅读经典、关注社会,并最终有了一定的学术成果。

    “爱与智慧之快乐学园”是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一个缩影。从2009年的初次试水,到2013年的完善规范,近十年的时间,本科生导师制已经成为改善法学本科教育与社会需求矛盾,连接教师和学生、法学本科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、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、法律逻辑训练和法律职业训练的关键抓手,在本科教学中探索出了一条强有力的新路子。

    全员参与 全面育人

    法学院针对本科学生招生规模小、双师型教师占比高、专职教师教学与研究并重的特点,实施本科生导师的全面覆盖,“每一名专任教师都要做本科生的导师,每一名本科生都要有导师指导”,本科生导师应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,爱岗敬业、师德高尚、责任心强。此外,本科生导师应和学生采双向选择的办法,每个导师每年级最多指导5名学生,优秀导师可适当增加,每年级学生选导师实行学生自愿报名选择老师,报名超过5人的导师选学生,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导师不能自选学生。

    工作中,本科生导师与班主任、辅导员密切联系,及时沟通学生情况,配合学生教育管理者共同做好相关工作,同事,班主任、辅导员也定期将班级与年级间的相关情况、学生平时表现向导师通告。每年由辅导员牵头向学生家庭寄送学生的学习成绩单,组织对困难学生的家庭调查;学生的“奖、助、补、贷”的评定、免试推荐研究生、入党、选调等事项均征求导师的意见。

    因材施教 个性培养

    法学院《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》规定,本科生导师指导共有四个方面的内容,分别为学业指导、就业择业指导、身心健康指导以及科研及职业训练指导。在此过程中,根据学生特长、个性和志向因材施教,指导学生合理安排选课计划和学习进程,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潜能、职业兴趣,指导制定进一步深造计划或职业规划,并提供相应的个别辅导。

    兰州理工大学-LanZho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-奋进求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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